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感激啊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99:专利无效或者终止以后,继续在制造、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志则属于冒充专利行为;专利权终止前,依法标注专利标记,在专利权终止后继续许诺销售、销售产品的,则不属于冒充专利行为。专利权终止以后,继续标记专利的,应该是冒充专利行为吧?
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下了就要谢。请问 是今年要考的吗?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多谢啊,真的很及时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非常感谢~~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下了啊,很感谢你的分享,好人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好东西,我很感动,呵呵Re:2008新专利法修正注释版(新专利法学习好帮手)
第七十六条【施行日期】本法自1985年4月1日起施行。不是新法么,怎么出来这个日期了:-O
难道是表示对以前的情况具有溯及力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