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jq1973 发表于 2009-1-31 01:03:26

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作者:张晔   时间: 2006-11-18

    IBM公司被称为当今知识产权管理成效最显著、知识产权资产效益发挥最突出的企业。这家公司已经连续几年成为美国专利申请合授权最多的企业,据称IBM公司每年知识产权对外许可和授权的收入达到10亿美元之巨。这家以持续活跃的技术创新为特色的巨型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管理有着十分丰富的实践和经验。他们已经建立起全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且开发出了知识产权管理工具,这一工具据其员工称正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着。IBM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实践已经结出硕果,在内部是其技术创新、市场经营都非常好地应用了知识产权策略并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外部则是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已经为人所称道,成为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案例。

    一、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特征

    “集中式管理”被舆论称为具有典型IB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特征的模式。所谓集中式管理是指对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实施、使用等等,完全有总公司集中管理,除非是IBM的海外公司由于该国法律有特别规定,IBM公司员工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IBM总公司所有,然后再由总公司负责处理有关使用、授权等事项。IBM中国公司、IBM中国研究院等产生的知识产权也遵从之一机制。这种集中式管理得以实现,依靠一些明确的制度。

    1、员工发明创造成果以协议移转给公司

    IBM公司通过协议规定公司的发明人或创作人,不论其职位如何,只要他是从IBM内部取得若干机密信息或是从以前员工完成的发明、著作等创作物中撷取若干信息来完成IBM的有关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果,以及其因执行职务或为公司业务而产生的成果,都应该将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移转给公司。IBM公司甚至通过一些具体的方式,规避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例如日本专利法规定,对于受雇人职务发明以外的发明,如预先以合同约定雇主取得专利权其约定无效。为规避此规定,IBM日本公司在聘用新员工时,都要求其先填写转让声明,以作为为进入公司的条件。如此一来,员工的发明还是归属于公司所有。

    2、子公司的知识产权移转给总公司,再由总公司授权使用

    IBM公司统一向各个子公司划拨研究开发的费用,子公司的研究开发工作如有成果,知识产权必须移转给总公司所有。这样,总公司会得到几乎全球各个地方移转来的知识产权,总公司再进行统一的管理,为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奠定基础。并且,由总公司向各个子公司授权使用有关知识产权时,会在账务上做出子公司向总公司支付使用费的财务报表。

    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知识产权移转、授权、再授权的方式,IBM得以集中管理、使用这些知识产权,而这个全球统一管理知识产权的方式,是IBM公司管理知识产权的突出特征。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制度设计

    IBM公司集中式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决定了必须在总部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事实正是如此。IBM公司总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包括美国本土在内全球的知识产权事务。大的方面,IBM公司将全球划分为四个地区,在设有子公司的地区,必要是成立对应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地区子公司,则由该地区的IBM公司设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子公司一并管理。

    IBM公司规定各子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除依隶属关系向主管做业务报告外,受总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极强的功能性指导。因此,全球的知识产权都依总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统一政策来运作。

    1、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权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是处理一切有关IBM公司业务上的知识产权事务,专利、商标、著作权、半导体芯片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公司法务部门负责知识产权以外有关法律的事务。由于IBM公司每年都必须花费其总收入的一成以上用于研究开发活动,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最重要的使命之一就是适当地保护其研究开发的成果,但是IBM公司也绝不是申请大量的专利后,再以排他独占的方式来实施,而是在确保其营业活动自由的必要范围内,持久地维护较好的专利财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基本的职权:

    (1)寻找合适的发明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重要使命是与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等密切合作,一方面向其灌输知识产权的观念,另一方面从中发掘优良的发明。对研究开发中的产品必须调查有关专利问题,因此尽早发现这些信息便显得更加重要。

    (2)申请专利

    这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基本工作内容。在IBM公司,有专门的专利律师,同时有外聘的专利代理人来,申请由这些人完成。员工只需向专利律师等说明发明构思即可。关于有关产品知识产权检索以及制造产品的有关技术,技术人员只要对专利律师说明技术特征,专利律师会从专业的角度来调查及判断有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

    (3)知识产权授权许可谈判

    IBM公司在检索其有关产品的知识产权时,也同时监视竞争对手有无侵害其知识产权,如果有则要争取促成他人与之订立授权许可合同。拟定授权许可回头的的谈判策略也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重要使命之一。

    (4)审核合同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IBM公司与其他公司所签订的开发合同、买卖合同、委托制造合同、合并合同等,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款,例如知识产权的归属、机密信息的取得等规定,也是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2、其他突出的管理制度

   (1)商业秘密的保护及管理

    IBM公司将其机密信息分为四个等级来管理。依据一个机密与IBM公司业务的关系、与IBM公司业务的实施方针的关系、有关业界竞争的影响度、是否为IBM公司产品技术上及收益上成功的关键等因素,依重要程度的高低,依次分为“绝密”、“机密”、“限阅”、“仅内部使用”等四种。再依这一等级,决定其复印、对外公开、对内公开、废弃、保管、资料传送时的处理规定。例如:对外公开时,前三类的资料必须得到特定人员的同意:复印资料时,前量类的资料必须转成密码才可传送。为了彻底实施公司的规定,公司内部也设有自我检查制度,随时实施内部检查并指导员工养成自我管理的习惯。

    (2)奖励制度

    IBM公司严格筛选发明成果申请专利,刊载于技术性公开出版物的发明成果约为申请专利的10倍。IBM公司用“计分制”来兑现奖励,这与国内对于司机违章的计分有异曲同工之处,IBM公司的计分是用来奖励,而我们的计分缺用来处罚。IBM公司的计分制,申请专利给发明人计3分,刊载于出版物,给该发明人计1分。当这些分数累积到12分时,给予现金奖励。一项发明被第二次采用时,再次给予奖金奖励。上述制度在总公司及子公司都共同实行。另外,如专利权对于整个公司有重大的贡献时,该发明人还可依其贡献程度的大小得以若干的奖金。

    三、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出的思想

    IBM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所体现出的,完全是一种深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内涵、积极鼓励技术创新、理性对待知识产权资产的管理思想,出处显示出一个技术创新为本的高技术国际大公司的风范。IBM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思想,是保证活动的自由,也就是总公司和子公司在开发、制造、买卖产品时,如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这些开发、制造、买卖的活动畅通无阴。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在于确保这类活动的自由。IBM公司的专利授权也采取开放政策,对任何人都提供,IBM公司同时也会要求对方提供授权。IBM公司在新产品工发前,为确定该产品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会彻底地检索有关信息。如果结果显示使用到他人专利权时,IBM公司就运用前述的自己的知识产权资产,与有关权利人进行相互授权谈判。为了在与对方谈判时争取有利的授权条件,IBM公司经常考量知识产权资产存量,保有优良的知识产权资产,对无用的则放弃。IBM公司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几个经典作法常常为人称道。

    1、申请专利与公开技术结合

    IBM公司申请专利的最终目的是保证优质的知识产权资产,也就是取得授权价值高的专利。这个价值的高低要在决定申请与否时就要考虑。实施这样的选择申请,势必会造成有许多发明成果未申请专利,一旦被其他有相同发明的公司去申请,又会阻碍IBM公司。为防止这种情形发生,IBM公司自1950年开始就自行出版技术公报,每月公开那些未申请专利的发明。有统计称IBM公司每年申请的专利约有六、七百件,但刊载在技术公报上的发明却高达8.000件以上,可见其选择申请专利之严谨。

    IBM公司筛选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同发明人所属子公司或部门(多为IBM出版的企业内部研究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共同进行的。首先,研究所主管评价后决定是否推荐申请专利、公开,或者作为技术秘密。如果是推荐申请专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就再对其是否为公知技术、有无专利性、授权价值如何等从专业角度予以评价。然后再决定是推荐申请专利、刊载于技术公报或者不不采用。由于研究所主管要做这样的评价,所以他必须熟知IBM公司本身的专利,并且也要知道别人专利技术的最新动向,因此研究所主管要定期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交换情报以更新他的知识。

    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专利分为五个技术领域,每一个领域由一名专任律师负责。这些专利律师负责收集掌握各公司有关的专利情报、技术情报以及各专业部门的活动情形,然后再依据这些情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建议申请国家的范围、提供有关的先前技术及请求范围应如何等等。专利律师在自己的技术领域内,依据总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主管每年预计的专利申请计划来调整申请的件数。专利律师对于决定要申请专利的发明,依其重要性及授权价值,区分为一至三等级,价值高者等级高,价值低者等级低;同时,针对各国工业化程度、国民生产总值、竞争程度、IBM公司业务活动的程度等因素,将全世界不同国家或地区划分为呈现为五个阶段的不同“集团”,再将这些等级及集团加以组合,以决定申请的范围。

    IBM公司是一个国际化的企业,它的产品通常在许多国家都有销售,因此IBM公司会在许多国家申请专利,尤其是重要的发明,更会同时在数十个国家申请专利。因此,专利律师同意申请并经最后决定要申请专利的发明,是由管辖完成该发明之研究所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撰写专利说明书,并以当地国做为第一个专利申请国,然后再送往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各选定国申请专利。专利律师不仅收集IBM公司本身的专利情报,也经常收集、更新其他公司有关的专利情报及技术动向等信息,然后针对有关产品的知识产权及专利授权谈判等事项,向有关人员提供信息情报支援。

    2、研发前的专利检索

    IBM公司已经形成制度,某项产品或技术进入市场前,会全面检查相关知识产权。在产品设计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进行专利检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据该产品的预定生产国、预定上市国以及技术内容,确定调查的范围,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其自己管辖的国家则由其自己进行调查,对其他的国家则委托管辖该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然后再要求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调查结果送回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各调查结果,确定没有问题时,才同意原研究所的主管发表新产品。如调查结果发现有专利上的问题时,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就将该信息传给各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彼此交换有关在先技术的有效性、回避策略、对应专利等信息,等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做出在其管辖国有无问题的结论时,再向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为有专利上的问题时,会通知原研究所主管,劝告其在必要时候应取得相关授权。

    3、保存发明创造过程文件

    IBM公司要求软件及其他作品开发者,必须对有关的开发创作过程、背景等详细情况按照统一定格式做报告,内容包括该程序或作品有没有利用到IBM公司或其他人现有的作品、使用程度如何;利用到他人作品时有无取得同意书、有无参考他人电脑程序的荧屏显示、外观设计等。在委托他人开发时,也要取得同样格式的确认书,以确保无侵害他人著作权之情况发生。另外,在著作权存续期间,要同时保有程序源码的微缩影片。至于重要且基本的程序及有大量被盗版之可能的程序,则向美国著作权局登记。

    4、交叉许可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IBM公司就开展了交叉许可,同其他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的相互授权。相互授权包含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概括地相互授权所有需要使用的专利,然后双方预计在一段期间内各自会使用对方专利,又应支付对权利金,交互计算后由预计会多使用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其间之差额,以后也不必再追加支付权利金;另一种每利用一专利就必须依一定比率支付权利金。前一种支付方式虽然需要双方在事前先核算权利金总额并达成协议,但一旦谈成便不再管对方究竟使用了哪些专利,应付多少权利金,而自己产品又使用了对方哪些专利应付多少权利金。可谓省时省事得多。后者则每使用一专利,制出多少产品都必须调查清楚才能算出应支付的权利金数额。虽然这种支付权利金的方式较为合理,但是要费很多人力去调查,才能管理这些权利金的支付事务。

    如双方对于使用彼此在大类技术上的专利资产无法达成协议时,则针对其中某一类技术相互授权,甚至再范围缩小,只针对某一项专利相互授权。有关权利金比率的问题,IBM公司会把自己所有的专利权分为第一类及第二类,第一类是一些授权价值高的专利,第二类则是未被选入第一类的专利,然后再依据对方使用专利的件数定出许可费的支付比率。如产品中使用IBM公司专利的部分仅占一小部分,则不用产品销售额百分比的计算法,而是以使用专利部分的制造成本与全部产品制造成本之比率来计算许可费。

    有关授权的谈判,并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而是由授权部门来承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则负责谈判中有关自己公司、其他公司专利的分析、谈判的策略。这个分析也是利用前述专利律师的情报。在授权谈判中,是否能掌握对方所需要的专利资产是关键因素。

maybeit 发表于 2009-2-2 00:48:59

Re: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长见识了

171872583 发表于 2009-2-2 04:57:54

Re: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学习中!

wanglu1385 发表于 2009-2-2 18:20:32

Re: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Many people think they are full of
niubility and like to play
zhuangbility, which only reflect their
shability and erbility。经典

cindy_lxn 发表于 2009-2-5 14:55:08

Re: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学习~

chc_1323 发表于 2009-2-5 23:41:53

Re:IBM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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