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ysz 发表于 2008-11-25 17:34:19

请教:变更的问题

一公司从A变到B,然后又从B变到C, 在进行商标变更申请时,是否可以直接从A变到C,并附上A到B,B到C的变更证明,还是必须提交两个申请,大家有没有遇到过此情况,请指教,谢谢了!

guohaibo530 发表于 2008-11-25 18:01:46

Re:请教:变更的问题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提醒搂主,最好先明确A变到B,B变到C的时间间隔,变更手续很简单,即时变更两次,钱也不多,但是注意《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别自己往枪口上撞。

clysz 发表于 2008-11-25 18:39:05

Re:请教:变更的问题

谢谢楼上的,两次变更就差4个月的时间,并且公司B以注销,已没有B的章了,A到B的变更申请委托书上怎么盖章呢?

睡个好觉觉 发表于 2009-2-16 19:02:27

Re:请教:变更的问题

须经过2次变更,楼上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具体变更如下
1、首先申请A变更到B 盖C的章 然后附A变更B、B变更C工商出局的变更证明。并在申请书中说明情况。
2、再申请B变更C盖C的章,并附证明及说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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