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意见后还可以修改说明书吗?
我公司申请了一项发明专利,今日收到专利局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根据审查员的意见我们想对说明书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不知道是否可以?因为只有在申请后3个月和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时候主动修改,请指教Re:二通意见后还可以修改说明书吗?
没有人知道吗?Re:二通意见后还可以修改说明书吗?
可以修改,尤其是根据审查员的意见进行修改。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Re:二通意见后还可以修改说明书吗?
1,这个修改视为根据审查意见进行的修改,不视为主动修改。2,修改的内容应该限于审查员提出的内容,注意不难超出原申请文件公开的范围,即加入原未记载的技术内容 (加入公知技术除外,但要论证所加入的是公知技术)
3,一些形式上的问题(如审查员未提及的错词、字)等,可以修改。
4,是否能够按照楼主的想法进行修改,还要看审查员的意见。
不是没有人知道,答复审查意见更侧重于法律方面,并且不同的审查意见会有不同的答复方式,就算告诉你修改的原则,也不一定适用。
Re:二通意见后还可以修改说明书吗?
sandywumonkey wrote:根据审查员的意见我们想对说明书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审查员意见”究竟是什么?审查员指出的说明书问题,有些是可修改补救的,有些则是不能修改补救的。
前者是幸运,后者则要大难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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