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客户要求申请某种药片的实用新型撰写出来的权利要求是:药片结构为“夹心片”,及内层芯片由XX和XX已知材料组成,外层芯片由XX和XX已知材料组成,不知是否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认为发明点仅在于内层芯片的两种已知材料组合
Re:请教关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果“夹心片”的结构已知,那就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过这种实用新型不都是保拿证不保无效的吗?
Re:请教关于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我觉得,从要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角度来看,药片的结构是可以写成新型专利的。你所述的“夹心”的结构,是否有特点呢?例如“内层芯片”和“外层芯片”的结构是否有要求?如果内层芯片仅仅是“由XX和XX已知材料”混合而成,没有结构特征的话,要受到新型的保护有些困难。如果“XX和XX已知材料”有结构上的特征,还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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