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请教:有一商标为6个字母,和另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为6个字母)有4个字母一样,因此由于近似被驳回。如果进行复审想通过含义不同来争辩不同,本商标的的6个字母为一个单词,有明确的含义,而引证商标没有,但是本商标申请时,申请书上的商标说明为无含义,请问,我是否还能通过含义来进行争辩?谢谢大家。
Re:请教一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完全可以通过含义来进行争辩,一般来讲,审查员是不会拿在先的无含义商标驳有含义的近似商标的(英文)。因没有看到具体的商标,近似程度无法判定,如不是非常近似,应该是可以获得的。
祝你顺利!
Re:请教一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谢谢myipRe:请教一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不用客气,你从事商标工作多长时间了?Re:请教一商标驳回复审的问题
大约有半年了,还有好多东西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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