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与实用型案例剖析》案例四-透平机,请求高手帮助
案例四个人认为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在撰写地过程中我犯下了如下错误:1.对比文件,居然以美国US1867236A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的原因就如154页所述,忽略了应该优先考虑相同领域的对比文件。
2.根本没写方法权利要求,完全没有考虑可以写上方法权利要求
3.最最关键的问题:关于结构一是否具备创造性问题,也是我自己一直存在疑问的问题
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组合来看,个人轻易了否决了第一种透平机的创造性。
原因如下:发明人的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不同点在于(1)有一混合区,(2)有较冷气体输入通道。对比文件2美国US1867236A也隐含公开了这两个技术特征,比如(2)有较冷气体输入通道尽管没有直接公开,但该文件公开了加压方式注入一股与泄漏气体反向流动的气体,也公开了有通道,而后,两者在口腔室混合(个人认为相当于在混合区)。虽然没有公开较冷气体,但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有一冷侧和热侧,热侧已经是热通道,气体,要减温,就在在冷侧方采用通道这样的方式就行了,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完全完全想得到。所以个人否定了结构一的创造性。
但书上解释,关于新颖性对比完全赞同,但创造性对比的时候,引用创造性时,认为对比文件2尽管公开了区别特征。。。但没有公开输入气体通道设置在推力平衡活塞冷侧。
就同个人上述自以为是看法一样,但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有一冷侧和热侧,热侧已经是热通道,气体,要减温,就在在冷侧方采用通道这样的方式就行了,所以冷气体输入通道理所当然的就设置在推力平衡活塞冷测。有啥创造性呢??
请求高手给予帮助,详细解答下。雪儿先行谢过!
Re:《发明与实用型案例剖析》案例四-透平机,请求高手帮助
竹雪,你好我看了一下手中的《剖析(第2版)》。对于的本发明的第1种实施方式(即原图2所示的实例),书中已将其排除在了本发明要保护的范围之外,也就是说,对比文件1、2的结合,使得本发明的第一种实施方式失去了创造性(参见第2版P154页第2-6行)。
对于第2-4种实施方式中的产品发明部分,由于其利用推力平衡活塞与外壳之间的结构变化,采用离心方式输送较冷的密封气体,而不是像美国文献那样采用加压方式输送,因此其和对比文献1、2的结合相比具有创造性;而方法发明的部分也由于采用了离心方式输送较冷的密封气体,因而也具有创造性。
综上可以看出,你对结构1的创造性的判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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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发明与实用型案例剖析》案例四-透平机,请求高手帮助
谢谢杨老师,我再次看了下内容,我认为的结构一没创造性的判断是对的,书中答案也否定了结构一,看来我看书实在不仔细。我再次看答案才发现自己把忽略了特征“转子转动利用离心力把冷气送入混合区”在书中
在150页倒数第二行已经说明结构二是利用转子转动利用离心力把冷气送入混合区。
但我却犯下一个错误,把这一技术特征给忽略了,当时确实考虑到了“离心输送结构”这一句前面有一个“可”字,我还进行了标注,一般而言,如果有个“可”字一般会需要引用的更宽范围的权利要求,但当时看了一遍后,自以为是的以采用离心式,认为就只有增加离心输送结构才解决了技术问题,没有认真深究。
我再次看题,才发现说明书也很清楚的进行了说明:利用转子转动利用离心力把冷气送入混合区就已经是离心式了输送了,不增加离心输送结构也一样解决了技术问题。
特别感谢杨老师给予解答。让我发现了我自己存在的问题,喜欢提笔就写,也不认真分析“囫囵吞枣,没有仔细推敲”。
06,07实务就属于这样,结果翻船了,今年一定得引起重视,没认真分析上1.5个小时以上,坚决不下笔。
Re:《发明与实用型案例剖析》案例四-透平机,请求高手帮助
请别客气!代理实务的题目确实是需要细心对待,在代理实践中往往更需要这样,尤其是在复审、无效中。看书时看得仔细,才更能够发觉作者在细节之处体现的智慧。吴老师写的这本书中,有很多细节都值得思考,多关注一些细节并仔细思考,对实务能力提高的一定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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