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zyf 发表于 2008-12-17 17:59:56

Re:前辈,老师:请问说明书和权利项中:是不是例子越多越好呢?

天天想你 wrote:
我说的是实施的必要例子,这样他们就不容易侵权了。主要怕权利要求不够具体。

申请阶段不存在侵权问题,是新颖性的问题。

evisonliu 发表于 2008-12-19 22:07:10

Re:前辈,老师:请问说明书和权利项中:是不是例子越多越好呢?

JH001 wrote:
说明书里是例子越多越好。

权利要求的项数超过10项,每项加收150元。另外还有单一性限制。在这两个前提下,权利要求才多多益善。

个人认为不是这样   权利要求应该适当不是多多益善写的越少保护的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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