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只要将意思说清楚就可以了?
百度的“一种利用搜索引擎发布信息并按竞价排名的方法”专利与雅虎的“影响计算机网络搜索引擎产生的搜索结果清单中位置的系统和方法”及“对网站搜索结果清单进行竞价排名的方法”(200510128455)三专利差不多,但是写法上有很大的不同,这说明软件专利申请文件的写法还未处于探索阶段。是不是只要将意思说清楚就可以了?至于采用什么写法,说哪几个模块,关系也不大?步骤写掉几个细节也不要紧?Re: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只要将意思说清楚就可以了?
看到你说‘ 百度的“一种利用搜索引擎发布信息并按竞价排名的方法”专利’,偶大吃一惊,赶紧到果枝局网站上搜了一下,发现它其实没有被授权,并不是“专利”。再查它的法律状态,是“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驳回”。希望楼主你注意这个信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不能被授予专利的。
Re:计算机软件是不是只要将意思说清楚就可以了?
后2个申请也没有被授权,而且它们好象也不是雅虎的申请。至于“软件专利申请文件的写法还未处于探索阶段”,我倒认为:现在对软件专利撰写的认识基本上已经很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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