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撤销补正怎么写才能反映出没使用的情况啊?
前一阵交了一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最近收到补正,说没有说明被申请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有关情况
我就是在申请书上撤销理由那写了一个连续三年未使用
可是我以前也这么交过就没事啊
据说现在严了?
应该怎么写才能反映出没使用的情况啊
哪位大侠帮帮我啊
555555~~
Re:求助 撤销补正怎么写才能反映出没使用的情况啊?
根据商标审理标准的第二部分5.3.5系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系争商标注册人承担。嗯,对于这个情况,我们认为:
作为申请人能做的恐怕就只有写一个说明了,可以包含以下两点:
1、争议商标的申请情况
2、申请人对于这个争议商标自何时发现它一直没有被使用
3、商标注册权利人作为权利人如果使用了应当对其使用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不知道这样做算不算补正了,呵呵
Re:求助 撤销补正怎么写才能反映出没使用的情况啊?
刀刀唠 wrote:根据商标审理标准的第二部分5.3.5系争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系争商标注册人承担。
嗯,对于这个情况,我们认为:
作为申请人能做的恐怕就只有写一个说明了,可以包含以下两点:
1、争议商标的申请情况
2、申请人对于这个争议商标自何时发现它一直没有被使用
3、商标注册权利人作为权利人如果使用了应当对其使用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不知道这样做算不算补正了,呵呵
谢谢你了 呵呵
Re:求助 撤销补正怎么写才能反映出没使用的情况啊?
应该是没有提供合适的理由,比如可以是:3年内没有在市场上发现该商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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