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feng 发表于 2008-3-28 05:32:30

求教:应属于哪一类?

玻璃钢管道、冷却塔、净化塔、吸收塔、玻璃钢酸洗线、玻璃纤维纱、节能工程承包设计各属于哪一类?

max506 发表于 2008-4-25 01:38:16

Re:求教:应属于哪一类?

个人感觉,前面几个属于19类,
后面一个设计的应该属于42类。

yeyueqin 发表于 2008-4-25 17:15:51

Re:求教:应属于哪一类?

玻璃钢管道,属于第19类

冷却塔、净化塔、吸收塔,从字面上理解,为化学工业用设备,疑似属于第7类。但是,在第11类有规范的名称“液体冷却装置;冷却设备和装置;空气冷却装置;气体净化装置;水净化设备和机器”等。建议结合申请人的具体业务作出判断。

玻璃钢酸洗线,个人判断属于第21类

玻璃纤维纱,如果不用于纺织品,则属于第21类,例如规范的名称有非纺织用玻璃纤维线;如果用于纺织品,则属于第23类,例如规范的名称有纺织用玻璃纤维线。在我看来,纱和线应该是等同的。

节能工程承包设计属于第4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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