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外观设计专利 简要说明的内容
填表注意事项要求为二、下列情况,请在简要说明中填写清楚:
1.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
2.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
3.产品的透明部分;
4.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等而无限定边界的情况,如花布、壁纸等;
5.采用省略画法的细长物品的长度;
6.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产品;
7.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8.新开发的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
9.设计要点。
为什么我看到的范本一般只是说1和7 其它几点都没见有写 是不是剩下的几点都不需要写啊 比如6 8 9?
Re:请教 外观设计专利 简要说明的内容
6 8 9说的是针对实用新型来说的而不关外观专利的
仅代表本人个人看法 谢谢
Re:请教 外观设计专利 简要说明的内容
审查指南中关于可以在外观设计设计专利的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情况一共有十种。除了上面9种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或组件产品的,应当写明,对于成套产品,必要时还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
也就是说,除了上述十种情况外,其他描述性语句均不能出现在外观设计产品的简要说明中。
Re:请教 外观设计专利 简要说明的内容
上述列举出的条目,表示,简要说明可以包括这么内容,但是对于具体的案例来说,有的根本不需要简要说明, 有的案子的简要说明,只要写出其中的1条或几条就可以了,如,立体产品,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的情况,递交的图片可以省略左视图or右视图,这样的省略视图的情况,就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为什么要省略视图
又比如细长物品,物品的长度不限定,这样拍摄的照片或者图片可以只显示其中的一部分,或者采用省略画法表示。这样的情况,就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该产品是细长物品,采用省略画法,产片两端边界不限定。
还有很多的案件,立体图或者平面图,产品每一个面的图片或照片都有,这样的案子就不需要简要说明,递交案件的时候只递交图片就可以了。
所以上面列举出来的需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的情况,并不是每一个案子都要写出上面列出来的所有调款,也不是每一个案子都需要简要说明,具体怎么写要根据产品类型,提交图片的情况,和要求保护的范围来确定。
对与楼主提出来的,第6条,我举例说明吧,如一个产品,某个部位是透明材料做成,这样就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该部位是透明材料制成。这就属于特殊材料的情况。
对于,第8.新开发的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这是对开放式发明或者说是全新的发明来说的,因为该产片是全新的产片,以前都不曾出现过,审查员不知道该产片是什么,做什么用,也不知道怎么分类,所以这类产品就需要在简要说明中说明该产片的名称,用途、功能等情况。
对于9.设计要点。这主要是在简要说明中,注明本外观设计的产品的涉及要点所在部位。举例,如勺子,就是吃饭用的勺子,在把手上涉及了一个新的图案,其余部分都和现有技术没有区别,这样的外观申请,就可以在简要说明中,说明:本外观设计要求保护的产品的设计要点在勺柄上(或者勺柄的图案)
Re:请教 外观设计专利 简要说明的内容
简要说明可以写也可以不写,至少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之前是这样的,修改后就必须要写简要说明了!但必须在审查指南规定的范围内,如果多写了,就要发补正了或给删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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