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问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
如果说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商标,就像一些专业的商标转让网站.如果他们帮忙找到了买家.那商标转让时所签的合同,是不是有两份?一份是和商标代理机构签的,一份是买卖双方签的?商标代理机构能否给提供一份详细的买卖双方需要签定的商标转让合同书?
另外,一般约定的是转让成功,要付给商标代理机构一定的提成(佣金).一般是10%.除此以外,买方若需要开具发票,而卖方又是个的的话,还需要拿着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去税务局开具发票.根据合同上的金额来交税.那这合同上的金额并没有除去付给商标代理机构的佣金,这一块是不是就重复交税了?是不是还要拿上和商标代理机构签的合同和其收取那10%所开的发票,这样就不会再收这10%的佣金的税了?(也就是按买卖双方合同里的金额减去那10%的佣金的值来交税)??
Re:商标转让问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
和代理机构签的合同属于居间合同,与买家签订的才是真正的商标买卖合同,就是商标转让合同。其实,没有重复交税,属于两个法律关系,不同的行为当然要用不同的方式来对待,在你卖商标所得的款项,应当交税,交税以后你有支付了佣金,那么代理机构作为居间人收取费用也要交税的。
当然,你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避税的。
Re:商标转让问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
能说说采用什么方式避税吗?呵呵Re:商标转让问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
nanhai945 wrote:能说说采用什么方式避税吗?呵呵
随便找个财务问问就知道了。..
Re:商标转让问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
那你不能随便给说说吗?Re:商标转让问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转让的)
没有人给回答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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