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程序
台湾商标注册简介希望在台湾地区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独立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出申请请求,并经过其审查.
台湾商标定义:
为表彰自己营业的商品,凡公司行号的名称、标志、图案、产品名称、商品包装盒(纸)图、及商品上的特殊图式,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台湾当前商标制度,采先申请者注册为主,使用为辅.故凡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图形且使用于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时,则先行提出商标申请者占较大优势.商标一经核准,则享有专用权及排他权,他人非经商标权人同意,不可擅自使用.
商标种类与年限:台湾商标分为正商标、服务商标、团体商标和联合商标;保护期均为10年.
保护期
商标自注册公告当日起,由权利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期间为十年。商标权期间得申请延展,每次延展专用期间 为十年。
申请商标权期间延展注册者,应于期间届满前六个月起至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其于期间届满后六个月内申请者 ,应加倍缴纳注册费。
前项核准延展之期间,自商标权期间届满之次日起算。
台湾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文件:
商标样稿;
商标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及分类;
申请人签署的委任状、转让书、宣誓书;
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具备之申请文件,不得使用简体字.应注明「大陆地区」或省份名称.
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或其他文件使用简体字者,台湾主管机关要求申请人检附正体字中文本.
申请人为自然人者,应检附证明身分文件之影本;为法人者,应检附法人登记证照之影本.
上述文件、资料经行政院指定的机构或委托的民间团体验证者,推定为真正;委托书、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明文件.有关异议、举发、评定的证据经主管机关认有必要者.
台湾商标注册费用
1、商标查询:
费用:500元/个/类 (文字商标)
800元/个/类 (图形商标)
1000元/个/类 (文字+图形商标)
2、商标注册(包含查询、申请、注册费用、快递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
费用:4500元/个/类(20个商品之内)
5500元/个/类(20-60个商品)
以上价格均为人民币。
注:上述费用为每件商标完成注册程序之全部费用(官费及当地机构律师费),包含了提交申请、转达官方意见、注册公告及转发注册文件等费用,但不包括公证及使馆认证费用,不包括异议之答辩、复审、变更、转让等其他法律程序之费用,亦不包括政府税金。
由于各国官费、当地机构律师费时有变动,加之汇率波动,上述费用可能会有调整。如需办理有关国家的商标,请即时和我方确认报价。
联系电话:010-516532705165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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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注册程序
对于商标之际使用不强制要求注册,但如欲专用该商标,则必须向中国台湾地区经济智能财产局申请注册。至于商标之申请,得亲送或邮寄,商标法第10条规定:“商标之时刻表主其他程序,应以书件或对象到达商标专责机关之日为准;如系邮寄者,以邮寄地邮戳所载日为准。”亦即以交邮日而非送达之日决定其申请顺序之先后。
申请商标注册及处理有关商标之事务,得委任商标代理人办理之。换言之,中国台湾地区对于商标申请注册并非采用强制代理。至于在台湾地区无住所或营业所者,应委任商标代理人处理。目前商标申请案自申请到核准大约为12个月。另外,申请人或商标权人可视需要,于申请中将一申请案请求分割为两件以上之申请案;于注册后也可以将部分商品或服务予以分割移转,而且异议及平定案件确定前亦可申请分割商标权。
申请案提出後,分程序及实体审查,对审定核准之商标,则予公告三个月,若公告期间无人异议,即准予注册.对欲驳回申请之商标案会先发出核驳先行通知书,申请人得针对核驳内容提出申覆,若仍遭核驳,申请人不服,可依行政救济程序,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
商标审查程序
1. 商标主管机关对于商标注册之申请,系先指定审查员审查。
2. 审查员再依商标审查办法,先做程序上之审查,即审查申请书之内容及规费文件是否完备,如有错误缺漏或文 件未完备者,即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 当程序审查完毕后,再依商标审查准则,进行实体审查,审查商标图样是否具备积极要件(具有识别性)及未有 消极要件(不得注册之特别规定,如与他人商标近似等)。
4. 审查后,认为合法者,即以审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公告于商标主管机关公报。
5. 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后,始予注册。
6. 从接获商标申请注册案起,依目前之实务作业,大约需八~十个月才能审查完毕是否核准审定。
7. 获准审定后,将于商标公报公告三个月,是否有人异议。
8. 公告满三个月而无人异议,始予注册,大约再经过一个半月后始发下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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