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lhys 发表于 2007-8-14 00:23:24

请教一个商标驳回

我司提交了一个文字商标申请:Mountain Green(无含义),现在商标局以《商标法》第28条驳回,理由是在类似商品上与一已注册商标“山绿”商标近似,但我查看后发觉已注册商标“山绿”商标是图案加拼音加中文字的商标,而且是上中下结构,请问,是否可以争取?该如何做答辩意见?

(第二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van1560 发表于 2007-8-14 01:13:20

Re:请教一个商标驳回

图形和中文及英文在审查中是相对独立的部分,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三个元素是分开审查的,所以只要你的商标和他人的商标中某个元素想似就构成近似,所以和\"图案加拼音加中文字的商标,而且是上中下结构\"无关,如果你想做复审,应该往Mountain Green是否和“山绿”存在主要意思相似上做文章.

姚克枫律师 发表于 2007-8-14 01:17:02

Re:请教一个商标驳回

1、你申请的Mountain Green两个英文字母翻译过来就是山、绿的意思,可见还是有一定含义的;
2、既然你认为这两个字母确实无含义,那为什么不减少几个字母或者加几个字母让他确实不再是英文单词这样的字母呢,这样确实无含义呢?可见你还是想要这个商标有含义的,呵呵。
3、文字+图形的商标,文字一样可以得到保护的,所以坦率的说,我也认为相似了。

如果真的想要这样的商标,在提复审时我建议还是强调两个单词组合在一起确实无含义这个理由,实在不行做好行政诉讼的准备,建议强调山绿及图商标非驰名商标,不应该得到这种扩大保护。

cfplhys 发表于 2007-8-14 01:42:31

Re:请教一个商标驳回

谢谢楼上

tmman 发表于 2007-8-15 01:55:16

Re:请教一个商标驳回

该商标申请复审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
虽然看上去字面意思一致,但中英文都是无含义,并不能拆开来解释,这完全不合乎正常的翻译或解释。
所以,如果这个商标很重要的话,那就建议提请复审,个人认为还是很有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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