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砖引玉:企业专利书写适合交给事务所还是自己做--讨论
抛砖引玉:谈一下企业专利书写适合交给事务所还是自己做--讨论请大家发表一下意见,我也参考一下。^_^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交给事务所作专利,什么样的企业适合in-house,这个问题要根据不同的企业规模、类型、性质等综合来考虑。
我想大体可以分成这么几个阶段:
1、大型跨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大,每年可以申请大约200项以上的。
这种企业一般又分成多种不同类型,但普遍来讲,大部分特征是规模巨大、外向型、专利申请数量多、专利资产运作复杂而成熟、大部分具有成熟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需要说明的是,他们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主要职责并不是申请专利,而是运作知识产权,并且并不仅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我们所熟知的知识产权资产。很容易理解,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运作的附加值要比写专利材料、管理专利流程带来的附加值高很多,需要的成本也高很多。所以,他们自己写并不意味着就是为了节约,交给别人写也不意味着大方。最主要的是能够满足他们整体知识产权管理规划的前提下(专利申请质量、安全、效率、流程管理的流畅等)尽量的低成本。事实上而言,我感觉对于绝大多数国外企业,自己书写材料是一种浪费而安全的模式,但对于富士康这样的企业来说是否是一种浪费的模式,不敢断言,并没有调查,但是我们可以估测一下,他们每年申请2000项左右的专利,并且大部分都是较为简单的案子,而知识产权部的数百人即便仅仅有10%的人在写材料的话恐怕也是浪费的。所以,我相信每个大型企业的专利书写、流程管理是交给事务所还是in-house,恐怕根本在于公司的整体要求、规划,成本并不是敏感因素。
2、大中型企业,专利申请数量较大,每年可以申请大约50-200项的。
除非是真的把知识产权不当回事的企业,否则这样的企业一定会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小组织,也基本上具备可以书写材料人员。但是对国内企业来说,很多传统行业的大型企业每年申请百八十项专利确实没有很多人去运作它、也不想去运作,他们也不关心专利的质量,对于这样的,他们一般就是交给事务所,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对于一些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型企业,每年也可以申请百八十项专利,但他们自认为他们的价值较高、质量也很重要,但是他们的企业规模注定了他们非常关注成本节约,并且也没有能力大规模的寻求高层次的专利人才去做他们的专利,所以,他们还是更信任事务所的能力(在他们提供了较好的交底材料的基础上),更多的专利会交给事务所来做,一些简单的或许会自己弄一下。
所以,综合而言,这一大类企业更多的会把专利交给事务所来做。
3、中小型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一般,每年50个以下。
这一类很明显一般会把专利交给事务所来进行,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没有自己写专利、自己控制流程的能力。
综合而言,不管什么企业,就书写专利材料这一块,我认为in house还不会是一种趋势。看好事务所的同行的未来。
以上是作为普遍情况而言,不讨论个例。
Re:抛砖引玉:企业专利书写适合交给事务所还是自己做--讨论
说点入行不久的我的看法楼主估计也看到我发的关于鸿海精密的那个帖子,说实话,在这以前我不知道有这个企业,是在看这几年中国企业申请专利排行榜的时候,发现在前几年都是它第一,我就上网查下,原来它在深圳就是F公司啊,然后就好奇,看看他们公司的专利都是谁在做,查了下,发现都是自己做申请。那么大的申请量,都是自己做,这有点让我想不通,毕竟我是在所里做的,肯定希望企业都把业务外包,这样大家的蛋糕才会大点。
就像某位网友说的,放在企业内部做,他们既懂技术,也在法律方面懂很多。
依我看,只要有多年经验的代理人在技术的理解上,也不是差的,毕竟技术的积累还是有的,而且这些人接触的申请多,我想在技术方案的扩展方面做的估计要比IPR们可能要好点。
而且,社会的分工应该往细的方面发展,IPR可能要处理其他的很多工作,比如专利分析,参与商业谈判以及诉讼,而所里的代理人,可能就是写案子,答OA,那么在这方面的经验肯定要比IPR多点吧,对于保证专利申请的质量也有提高,从这个角度考虑专利申请还是给所做比较好。
看问题的深度还是不够,,上面也就是个人瞎说的,周末了,在论坛打字没有管了。哈哈哈
Re:抛砖引玉:企业专利书写适合交给事务所还是自己做--讨论
我同意浆糊的意见。所以目前我们公司虽然初步具备自己做专利的能力,但还是交给事务所。事实上,需要事务所作的事情已经很少了,只是把基本成型的材料审查一下。但是我们还是放心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有一些,比如,每个专利到了一定的缴费节点、国外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的节点,都需要评估,那么如果流程完全有事务所控制的话,我们的工作可能会比较被动、繁琐,如果我们自己控制,那么为什么还让事务所同时来做哪?
再比如,专利的书写过程中,随着研发的同时进行,或许就会有一些补充之类的,这种情况,很明显自己做的话更有优势。
在比如,一旦委托了代理,后面的很多东西国家专利局就只认代理,不认申请人,也非常不好。
Re:抛砖引玉:企业专利书写适合交给事务所还是自己做--讨论
resun wrote:我同意浆糊的意见。所以目前我们公司虽然初步具备自己做专利的能力,但还是交给事务所。事实上,需要事务所作的事情已经很少了,只是把基本成型的材料审查一下。但是我们还是放心很多。不方便的地方有一些,
比如,每个专利到了一定的缴费节点、国外专利申请优先权期限的节点,都需要评估,那么如果流程完全有事务所控制的话,我们的工作可能会比较被动、繁琐,如果我们自己控制,那么为什么还让事务所同时来做哪?
再比如,专利的书写过程中,随着研发的同时进行,或许就会有一些补充之类的,这种情况,很明显自己做的话更有优势。
在比如,一旦委托了代理,后面的很多东西国家专利局就只认代理,不认申请人,也非常不好。
不多说,只一句。如果一个事务所对待客户的资料,只是整理格式,我是不会委托他们的(因为我从处理过太多因为这种情况而来找我重新撰写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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